在本文中,我們匯總了有關在線賭場納稅申報表的信息。
特別是對於在線賭場初學者和中獎用戶來說,看看可能會更好。
盡可能簡潔明了地寫下來,所以把它放在你腦袋的角落裡。
關於網上賭場的納稅申報表
收入分類
首先,來自在線賭場的收入被歸類為臨時收入。
這與賽馬的退款相同(當沒有實際業務作為業務時)。
目前,在線賭場的利潤(贏)是應稅的。
由於是臨時收入,如果是20萬以下,則不需要報稅。
如果您的年收入低於50日元,您可以扣除50日元的特別扣除額,這樣您就不用納稅了。 (如果沒有其他臨時收入)
網上賭場盈利時的費用計算方法
這個你要知道,但是你只能算費用,也就是你花的錢,只有在你盈利的時候才算。
這是你真正要小心的地方。
我不能用簡單的淨利潤來計算,所以請參考以下內容。
作為一個公式“1月至12月的總分紅(贏)”-“支出金額(支付分紅時的投注金額)”-“50(特別扣除)”=“臨時收入金額”這將是。
そして應稅臨時收入 = “臨時收入” * “1/2”這將是。
那是所得稅金額為“應納稅額”*“稅率(如果為10%以上,則扣除已扣除的金額)”*“1.021”=所得稅金額這將是。
例
・下注100萬日元,分紅200萬(淨利潤100萬)
・下注100萬日元,分紅300萬(淨利潤200萬)
・下注100萬日元,賠付為零(損失100萬日元)
所以如果你玩3場比賽,淨利潤將是200萬日元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我想500萬可以算作支出,因為300萬投入到300萬的紅利中。
那是“500萬(股息)”-(200萬(支出))-“50萬(專項扣除)”=“250萬(臨時收入)”因此,250 萬日元是臨時收入,其中一半,即 1 萬日元需要納稅。
所以在這種情況下“125萬(應課稅)”*“5%(稅率)”*“1.021”=“63,812日元”是必須繳納的稅款。
丟失的部分只是不計其數嗎?
極端故事,“淨利潤”-“50”=“應稅金額”
“應納稅額”*“稅率”(“-扣除額”)*“1.021”=“所得稅額”。
例如,如果淨利潤為500萬,“500萬(淨利潤)-50(扣除)”=“450萬(應納稅額)*0.2(稅率)-427,500日元(扣除)*1.021”=“482,422日元“(我必須付錢)”。
換言之,根據情況,即使總餘額為負數,也可能會產生稅款,因此請仔細計算。
輸的人沒問題,但如果贏的人有主營業務或其他收入,也涉及到住民稅,所以不想被公司發現的人不要做與住民稅有關的事情。他們自己的。我必須。
如果不交稅會怎樣?查出?你沒發現嗎?有哪些對策?
從表面上看,如果您有義務繳納稅款,但您不繳納稅款,那就是逃稅。
但是,實際上,我認為確實有很多人覺得自己與此無關,或者因為一開始沒有贏,所以他們不在乎。
我認為在賽馬或彈珠機(不包括在線購買)中不遺餘力地贏得比賽的人並不多,但目前的情況是沒有辦法跟踪這一點,因為沒有關於存款的數據和提款。。
在網上賭場,如果你使用銀行轉賬,存款和取款記錄會保留,所以我覺得如果你不正確的話會很糟糕。
是的。但我不認為你會突然被指控刑事指控,除非你有數億美元。至於那個數額,將由國稅自行決定,因此可能無人看管,也可能只是被迫游泳,因此如果發生義務,您應該正確繳納稅款。
這是Ecopayz、Venus Point等。結果,如果你使用銀行轉賬,它會被記錄為存款和取款記錄,但比特幣或虛擬貨幣會發生什麼情況呢?
在虛擬貨幣的情況下,記錄仍然存在,但由於它是從這個地址移動到這個地址的記錄,它與存款/取款記錄不同。
例如,如果你在交易所購買價值 10 日元的比特幣,將其發送到賭場,將其翻倍,返回交易所,將其出售,然後將其變成 20 日元並存入你的銀行賬戶,這將是一個完整的記錄。圈子。或者在這種情況下,不知道會不會是虛擬貨幣的利潤(雜項收入的綜合稅收)。
但因此,如果銀行賬戶不作為法定貨幣存入,則不會與個人信息相關聯。換句話說,可以說很難作為記錄來遵循。
我將由您決定您對此有何看法。
好吧,如果您愚蠢地贏了,您應該諮詢像會計師這樣的熟人。
如果你從銀行賬戶存入10 ecoPayz → 存入賭場 → 20 從賭場提現(利潤10)→ 存入20到ecoPayz → 存入20到銀行賬戶,你將獲得10的利潤。可以說是臨時收入。
從銀行賬戶向虛擬貨幣交易所存入 10 日元 → 在交易所購買價值 10 日元的虛擬貨幣 → 將價值 10 日元的虛擬貨幣存入賭場 → 從賭場獲得價值 20 日元的貨幣(利潤 10) 提取虛擬貨幣幣到交易所→在虛擬幣交易所賣出虛擬幣,提現20萬日元到銀行賬戶(利潤10萬)”可以說是虛擬幣交易的利潤。
將 10 日元從銀行賬戶存入虛擬貨幣交易所 → 在交易所購買價值 10 日元的虛擬貨幣 → 將價值 10 日元的虛擬貨幣存入賭場 → 將虛擬貨幣存入可從賭場收取的借記卡 如果你買價值20萬日元的黃金,在當舖賣掉,得到18萬日元,可以說是類似於彈珠機的現金兌換系統。
購買虛擬貨幣是不徵稅的,徵稅的時機是你獲利並兌換成法幣的時候。
即使你購買價值 10 日元的比特幣並進行管理,並將其增加到價值 1000 萬日元的比特幣,如果你不將其轉換為現金(賺取利潤),你也不會被徵稅。
因此,如果交易所或銀行因此沒有盈利的交易,它就不能作為存款/取款記錄。
虛擬貨幣可以在網上賭場使用的事實可能就是這樣。
順便說一句,網上賭場的遊戲歷史(雖然有些地方沒有正確記錄),這樣的玩家信息很少在海外合法經營的賭場透露給第三方。
嘿!日本用戶可能在逃稅!提供用戶信息!
不可能的。我有保密義務。它不屬於日本的管轄範圍,也沒有任何法律意義。
會不會...
摘要
首先,我認為賺錢比這種知識更重要。
當您有利潤和稅收時,正確檢查並納稅是一個好故事。
如果您只使用虛擬貨幣進行存款和取款,允許您匿名玩遊戲的賭場數量正在增加,因此註冊以期待未來可能是個好主意。
下面的文章可能會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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