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一座寺廟的一名文職人員正在秘密執行一項盜取資金的計劃,以沉迷於賭博。 一年內盜竊超過 1 新元(207,000 美元),使她入獄。
2 月 16 日,星期四,一名法官對 32 歲的中國公民李凡芳作出判決。作為洪山寺公會的文員兼會計,她因嗜賭成性,利用職務之便和可擦筆騙取了洪山寺的錢財。
與新加坡男子結婚的李最初逃往香港以逃避問題。他後來回到香港,坦白了一切。
鍛造的未來
作為寺廟秘書和財務主管,李的月薪為 2,000 新元(1,500 美元)。她負責接受公眾的捐款、記錄和支付寺廟的費用。
寺廟要求在支票上多次簽名以保護資金,但沒有考慮所有突發事件。為了在發給商家的支票上簽字,李某正常出示了支票,劃掉了商家的名字,加上了自己的名字。起初,他只自己開小額支票,生怕被人懷疑自己開的是大額支票。
但從 2019 年 4 月 27 日到 2020 年 3 月 10 日,隨著她膽子越來越大,她開始更頻繁地給自己開支票。
在某些情況下,李某還包括家人。她說服她允許使用她的名字以避免懷疑。
據說李曾用這筆錢賭博。他兌現支票,幾乎每天都去濱海灣金沙(MBS)賭場玩百家樂。
由於李的名聲,廟裡的官員都沒有懷疑她不誠實。
搶劫悔恨
隨著時間的推移,李開始感到內疚。她寫了一封信解釋她的所作所為,提出賠償,然後離開新加坡前往香港。
根據法庭文件,李在新加坡居住了 10 多年,並與一名當地男子育有一子。離開家人一周後,她回到新加坡,在丈夫的勸說下自首。
說服丈夫自首的李某被當局證實,並被判處長達44個月的有期徒刑。大約三年後,她終於知道了自己的命運。
李承認了一項涉及在 16 份支票上偽造收款人的證券欺詐罪。法官承認她是初犯,她已經自首,並認真考慮了她偷了多少錢。
李某因盜竊數額巨大、屢次作案的膽大妄為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媒體不清楚 MBS 是否必須解釋月收入 1,500 美元的人在大約一年內花費 1 美元用於賭博。
評論